2011年10月26日我院举办书记员业务技能竞赛
为提高书记员队伍整体素质,在书记员中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按照党组确定的工作任务,经过周密的安排和部署,2011年10月26日在五楼公判庭和大会议室举行书记员比赛的记录测试和笔试。比赛由审判监庭负责组织,由井永恒院长亲自担任监考,五位党组成员担任副监考,负责监考和评分工作,8点30分,庭审记录比赛正式开始。比赛内容是对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进行庭审记录,参加竞赛的书记员九人在旁听席进行记录。庭审大约进行了一个小时。法庭休庭后,信息中心的工作人员用移动存储器将参赛人员的庭审记录保存,统一打印。
10点整,笔试在五楼会议室举行,笔试试卷满分100分,题型分为选择、填空、问答、文书校对和论述题。考场很严肃,主考官井院长及副主考在认真的监考,不时的巡视书记员们的答卷情况,11时左右,参考人员陆续交卷。工作人员把考卷整理好边同庭审记录一同交给监考领导,并展开对笔试试卷和庭审记录进行评卷的考评工作。
考评人员围绕参加比赛书记员庭前准备工作是否充分、庭审记录是否全面工整、争议焦点归纳是否准确等方面,严格按照标准给予对庭审记录评分。结合笔试按照答案整理这一环节的成绩,考评小组对书记员评审成绩进行了汇总。
通过此次考核,我院对本院书记员的素质有了更加客观的了解,为今后提高书记员的业务技能教育、培训也提供了一定的依据。书记员们更是充分认识到此次考核是对自己业务技能水平的一次检阅,是提高自身素质的一次难得的机会,将在以后的工作中会不断的鞭策自己,向优秀的同志学习,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工作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