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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人受害责任纠纷

发布时间:2015-10-13 07:54:33


 

见义勇为人受害责任纠纷是指见义勇为人在实施见义勇为行为时,其自身的人身财产遭受到他人损害的,就该损害赔偿责任所引发的纠纷。

见义勇为人受害责任纠纷案件的管辖,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8条的规定,即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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