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恨女孩父母拆散鸳鸯 发女孩裸照索要两万

发布时间:2012-07-30 13:17:11


  中国法院网讯 (赵其明) 恋爱关系被女方父母拆散,男子怀恨在心竟以发女方裸照的方式进行报复。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法院被告人王磊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

  经审理查明,2009年5月,被告人王磊与被害人张某某建立恋爱关系。2009年12月,因二人关系被张某某的父母得知后而遭到反对,被告人王磊便对张某某的父母产生了仇恨心理。2010年1月,被告人王磊多次给张某某的父母手机发短信,以有张某某的裸照为由索要两万元人民币,同时将张某某的裸照发送到自己的空间上和张某某父亲的手机上,并声称如不给付两万元就将张某某的裸照公开。 

  海拉尔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揭发被害人隐私、毁坏被害人名誉相威胁,强行索要数额巨大的公私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因被告人的敲诈勒索行为并未使被害人交付财物,故被告人王磊的行为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视被告人王磊案发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在庭审中自愿认罪,故做出如上判决。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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