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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别墅里窃得名表值五万 不识货低价贱卖千元

发布时间:2012-07-30 14:48:14


  中国法院网讯 (陈敏辉) 2012年7月23日下午,江苏省南通市南通开发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潜入别墅窃得世界手表的盗窃案件作出公开宣判,被告人田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田某系贵州人,出生于1994年5月。2011年10月的一天晚上,田某伙同两老乡潜入经白天事先踩点的南通开发区小海街道某村一有钱人的别墅内,窃得手表一块以及金项链、金戒指、金手链等物品。田某将上述金首饰销赃得款11000元。而该手表田某虽看到了表身有镶钻,却因不认识OMEGA英文标识,竞以1000元的价格贱卖给他人。经被害人陈述该表为其于2010年8月26日在香港以55400元港币购得,并提供了原始购表发票、包装盒、说明书及相关证件,证明该表为欧米茄世界名表(OMEGA)。经鉴定,该表价格43760元。另田某还于同年的4月、5月、9月先后四次伙同他人盗窃现金及香烟、笔记本电脑等物价值共计2万余元。

  法院认定田某盗窃价值人民币78115元,为数额特别巨大, 因田某犯罪时系未成年人,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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