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会诊”解决送达难
作者:张晓冬 发布时间:2015-10-28 16:19:12
随着科技的进步,通信事业的发展,人员流动加快,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向被告送达难已成为各级法院审理案件头疼“疾病”。尽管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及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对送达问题进行扩展,但运用到实际,效果仍不十分明显。有些民事案件,找不到当事人,无法核实案件的事实,进而导致无法下判。
为此拜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井永恒多次听取民事干警关于送达难情况的汇报,找准送达难的几方面症结,有针对性下药:一是与当事人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取得联系,商请公安部门协助查询被告的具体住址;二是与当事人所在地的社区、街道、村委员会取得联系,有这些部门提供当事人的住址信息;三是与县社保局取得联系,对家不在本地居住而在本地享受社保开支的当事人,从社保局查找当事人下落;四是对于去外地务工,有确切地址,与外地法院取得联系,委托外地法院送达。通过以上四种措施运行,已极大解决了民事案件送达难,提高了民事案件结案率。
责任编辑:侯玉忠 刘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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