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
作者:张晋莹 发布时间:2015-11-02 11:19:40
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是指财产权益纠纷申请仲裁后,仲裁庭作出裁决前,因某种原因可能发生财产的转移、消耗、毁损、灭失或变质、腐烂等情况,经一方当事人申请保全,仲裁委员会将当事人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转交人民法院,请求人民法院采取的某种强制措施。
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分为两种:一是国内仲裁机构的财产保全;二是涉外仲裁机构的财产保全。
责任编辑:侯玉忠 刘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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