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泉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站在新的起点,新的高度,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切实发挥能动司法作用,多元化解决行政争议,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严把立案关,多元化解决行政纠纷
年初以来,我们按照市中院《工作要点》的要求,在立案环节上,一边严格审查,该立案则立案,依法保护当事人的诉权。另一方面注重协调机制化解行政纠纷。实际工作当中,我们准确把握受案范围、起诉条件,对于符合受案范围和起诉条件的,坚持依法积极受理,坚决杜绝该立不立,有诉不理的现象,避免因受案、管辖等问题,而引起当事人上访、缠诉,得到了当事人的理解和尊重。同时注重加强行政协调,通过其他方式方法化解行政纷争,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全年受理行政案件 5 件,均在审限内结案。
二是创新非诉执行工作的方式方法,切实提高办案质效。
非诉执行上,我庭受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7件,基本上和解履行完毕,只有一件没有执行到位。在非诉执行上,我庭采取的主要方法是,送达裁定文书及时到位,对于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我们进行认真审查,主要是程序性和实体性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执行条件的,及时作出行政裁定,送达被申请执行人手中。在执行环节上,以“宽严相济”,“案结事了”为原则,多次通过当面劝说,释法析理,背后打电话预约商谈,找被执行人执行,使得这些难于执行的案件,得以顺利执行。如在执行爱农乡田某征收社会抚养费纠纷一案中,尽管做了大量的劝说疏导工作,但田某夫妇以各种理由不履行义务,该庭对其粮补予以冻结,以敦促其履行义务。
三是注重调研和法制宣传,努力超额完成指标
根据院党组制定的法制宣传和调研工作目标,行政审判庭7篇法制宣传和9篇调研任务。任务下达后全庭认真进行了研究和讨论,制定了完成任务的具体措施,并层层落实了责任制,确保完成或超额完成任务。在法制宣传方面,今年法制宣传任务已完成180篇,主要发表在《人民网》、《法制网》、《东北网》、《平安龙江网》、《黑龙江法院网》、《齐齐哈尔中级人民法院网》上,超额完成了法制宣传任务。调研文章也及时报送调研室,保证按时完成。其中《关于法官心理健康问题的探讨与研究》、《我是如何写好法制宣传稿件的》两篇调研文章分别被《鹤城审判》第一、二期采用。
四是深入相关企业指导,确保安全生产
9月初,党组成员宋岩带领“安全生产审判庭”一行五人,深入到拜泉镇南门加油站,上东新城开发小区进行调研指导,这是该院成立“安全生产审判庭”以来第一次与企业“零距离”接触。在企业调研指导中,宋岩详细询问了拜泉镇南门加油站的运营情况,该站负责人饶有兴致地介绍了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完善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实行一票否决等举错,确保安全运营。在上东新城调研指导中,宋岩一行实地察看了工地施工情况,并与作业工人悉心交谈,还叮嘱项目经理,一定要把安全生产作为第一要务,时时告知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要把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包括作业工人戴安全帽,高空安全保护,特别是电焊工,要时时注意防火,保障生产安全。相关企业负责人表示,一定要把法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建设性和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传达到每一位职工,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并进一步落实和强化安全措施,确保生产安全。同时要加强与法院的沟通与联系,依法维护企业与职工的合法权益。
五是勤于沟通和协调,不断改善行政执法环境
该庭不定期地召集民政、房产、环保,国税、工商等有关执法部门参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座谈会,并进行专门的辅导,就行政诉讼法的目的、意义、非诉行政执法程序,慎用强制措施等方面进行了专题讲解,使与会的领导对行政诉讼法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和掌握,为进一步开展好非诉行政执行工作,创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针对有关行政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相关司法建议,有利于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同时也更有利于对行政相对人的利益保护。能够主动接受县委、县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诚恳地接受他们对行政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利于下步行政审判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