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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发行新股应报送的文件?

发布时间:2015-11-18 08:37:51


 

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募股申请和下列文件:

(一)公司营业执照;

(二) 公司章程;

(三) 股东大会决议;

(四) 招股说明书;

(五) 财务会计报告;

(六) 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

(七)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的协议。

依照本法规定聘请保荐人的,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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