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发行新股应报送的文件?
发布时间:2015-11-18 08:37:51
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募股申请和下列文件:
(一)公司营业执照;
(二) 公司章程;
(三) 股东大会决议;
(四) 招股说明书;
(五) 财务会计报告;
(六) 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
(七)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的协议。
依照本法规定聘请保荐人的,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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