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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从事哪些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的活动?

发布时间:2015-11-30 14:24:32


 

(一)损毁、盗窃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

  (二)穿凿、堵塞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

  (三)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倾倒剧毒、易燃易爆、腐蚀性废液和废渣;

  (四)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倾倒垃圾、渣土、施工泥浆等废弃物;

  (五)建设占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六)其他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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