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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待定合同的特点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5-11-30 15:03:22


 

 (一)效力待定合同已经成立,但合同因缺乏处分权、代理权或缺乏行为能力而效力并不齐备。

    (二)效力待定合同的效力,既非完全无效,也非完全有效,而是处于一种效力不确定的中间状态。

    (三)效力待定合同是否已经发生效力尚不能确定,有待于其他行为或事实使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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