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什么情况,人民法院可以暂时停止执行?
发布时间:2015-12-04 13:56:07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待中止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3)申请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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