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发挥司法活动在引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的重要作用?如何才能做到司法公正?司法公开、公正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关系是什么?拜泉法院立案庭,通过指导接待当事人,完善补齐诉讼材料,认真贯彻落实“立案登记制”,强化诉前调解,化解信访矛盾,展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视角下的司法公正。
全听干警以公开促公正,建设核心价值,让公正驱走徇私枉法;以公开促公正,建设核心价值,才能有公开的底气,实现真正的公正;以公开促公正,自觉建设核心价值,只有有了价值观信仰的敬畏,才有公正做事的自觉。
从接收诉讼材料、指导、补正、完善材料到最后立案录入案件信息,每一位立案干警既是参与者,也是监督者。参与人民百姓诉讼,倾听基础群众诉讼心得;监督自身警容风纪,牢把职责底线。让公开的司法审判成为“看得见的公平正义”现实,充分说明司法公开是走向司法公正的必由之路,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关“公正”理念的最本质要求。司法公正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是法治的生命线。
独立、制约、负责、职业化,不仅是法院工作的基石,更是作为自然人在参与社会活动中的准则。“审判者有独立审判权,会倒逼审判者对自己审判的结果负责,从而不断学习提升,有司法公开和条例机制的制约,审判者的权利才能受到约束。
社会主义公平建设核心价值与公开公正二者间互通有无,“像我们陪审员,如果我们发表合乎‘公道’和‘良心’的评议,自然会促进司法的公正。司法公平正义得到维护,也会构建具有强大凝聚力感召力的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国家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