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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后,应当在十五日内发出公告,公告期为六个月。公告应当写明以下内容

发布时间:2015-12-16 08:41:56


 

(一)案由;

(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缉在逃或者死亡等基本情况;

(三)申请没收财产的种类、数量、所在地;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申请参加诉讼的期限、方式;

(五)应当公告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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