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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
进出口押汇纠纷
发布时间:2015-12-23 08:42:04
押汇,又称买单结汇,是指议付行在审单无误情况下,按信用证条款买入受益人(外贸公司)的汇票和单据,从票面金额中扣除从议付日到估计受到票款之日的利息,将余款按议付日外汇牌价折成人民币,拨给外贸公司。议付行向受益人垫付资金买入跟单汇票后,即成为汇票持有人,可凭票向付款行索取票款。银行作出口押汇,是为了对外贸公司提供资金融通,利用外贸公司的资金周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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