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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泉法院为瘫痪老人上门立案一起赡养纠纷成功化解

  发布时间:2013-03-25 10:01:52







拜泉法院为瘫痪老人上门立案一起赡养纠纷成功化解

 

     近年来,拜泉法院立案工作不断拓宽便民服务领域,完善便民服务措施,上门立案、预约立案、网上立案等多种立案方式彰显司法为民的本质,立足于本职工作的同时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充分发挥司法为民的主观能动性、积极践行司法为民。

     3月份13日上午,一名男子来到法院的立案大庭,要求代替母亲起诉其兄长,立案法官向他解释说,立案必须是本人申请或代理人执委托手续及身份证件。这名男子向法官解释说他母亲瘫痪在床、行动不便,其兄长也就是母亲的长子长期不尽赡养义务,现在他母亲委托他向法院起诉要求其给付赡养费。了解情况后,立即决定为老人上门立案。为节约诉讼成本,立案庭的法官和民事审判庭的法官一同前行,驱车一个多小时来到克东县老人的居住地,为老人上门立案,民事审判庭的法官履行相关送达手续,并决定于3月18日开庭审理此案。

     原告李老太太一共育有五子女,其中三个子女在克东县居住,两名子女居住在拜泉县上升乡。老人生病后一直同小女儿居住在拜泉乡下,三个月前前往克东县居住。其长子一直不给付赡养费,也不看望老人。在开庭过程中,长子以家庭困难为由拒不给付赡养费,但可以将老人接回家中进行赡养,老人的代理人表达老人的意见只要求被告给付赡养费而不同意和长子一起生活。主审法官主持庭审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后长子同意每年给付2000元赡养费,其余子女也把赡养费交给法庭,请求法庭将赡养费交给母亲。

     为老弱病残等困难群众上门立案是拜泉法院长期坚持的一项重要工作,特别是在受理赡养案件的过程中更加注重人文关怀,坚持用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在2012年受理的赡养案件中100%调解结案,注重在司法过程中彰显司法关怀。

 

责任编辑: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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