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监察机关的监察对象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6-01-19 10:24:22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对下列机关和人员实施监察:
(一)本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公务员;
(二)本级人民政府及本级人民政府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
(三)下一级人民政府及其领导人员。
县、 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监察机关还对本辖区所属的乡、 民族乡、镇人民政府的公务员以及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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