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顺达同志事迹简介
郭顺达,男,35岁,中共党员,大学本科,现任拜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自1999年9月份从部队转业到拜泉县人民法院工作以来,他以对法官职业的无比崇敬和不负人民重托的强烈责任感,情系百姓,秉公执法,从事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至今,审理各类民事案,无一错案,执行案件到位率高,执行案件无一信访。先后在2001年被评为市法院系统优秀书记员,2008、2009年被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法官。2010、2011年被县政府评为优秀公务员。
一、治思想坚定,业务素养高,攻坚克难,勇挑重担。具备法官高度的责任心和工作热情。在工作中,他不为钱所困,不为情所扰,廉洁办案,秉公执法。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把立党为公,司法为民扎扎实实落实到工作中。
二、快节奏,强措施高效执行,一心为民,化解矛盾促和谐。他始终奉行“情为民所系,法为民所用”的司法为民理念,不论案件大小,不问当事人身份,均一视同仁。不断探索执行新思路,采取灵活多样的执行方式,努力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团结同志,严以律已,率先垂范,清正廉洁。郭顺达同志能够虚心听取别人意见、建议,与同志们共同研究案件,制定执行方案,亲临执行现场指挥执行工作。他对自己从严要求,刚正不阿,清正廉洁,在思想深处筑起一道拒腐防变的坚实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