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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上市公司收购造成损失的责任?

发布时间:2016-01-21 15:48:28


收购人或者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利用上市公司收购,损害被收购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并处以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给被收购公司及其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或字节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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