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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认能力与控制能力是什么关系?

发布时间:2016-01-29 13:53:51


    刑事责任能力中的辨认能力与控制能力之间,存在着有机的联系.一方面,辨认能力是刑事责任能力的基础,只对自己行为在刑法上的意义有认识能力,才谈的上凭借这种认识能力而自觉有效的选择和决定自己是否实施触犯刑法的行为的控制能力,控制能力的具备是以辨认能力的存在为前提, 另一方面,控制能力是刑事责任能力的关键。在具有辨认能力的基础上还要有控制能力才能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仅有辨认能力而没控制能力,就没有选择和决定自己行为的能力,就不成其为刑事责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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