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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化执法促理解 主动履行赠牌匾

发布时间:2013-05-29 17:07:13


人性化执法促理解 主动履行赠牌匾

    6月份高考的季节。考虑到被执行人女儿正值考,执行法官在一起房屋腾退案件中,积极与被执行人沟通,暂缓执行期限。执行法官在依法办案的同时融入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令被执行人感动不已,不仅主动履行了判决义务,还送来亲手绣制的为人民服务牌匾,表示对执行法官的感谢之情。
    在张某与穆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拜泉县法院依法判决穆某将诉争房屋腾空、交付张某,张某返还穆某补偿款20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穆某迟迟不履行判决义务,张某遂向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拜泉县法院执行局局长樊少军看过卷宗后,认识到该案属于房屋买卖纠纷,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执行中不能仅仅追求形式上的公正,还需对被执行人做好解释和安置工作。为此,樊局长带领执行干警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耐心解释相关规定以及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穆某及两个女儿仍居住在诉争房屋内。为了保证案结事了,避免引发新的社会矛盾,樊局长没有武断的认定被执行人抗拒执法而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而是始终坚持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信念,进一步深入调查,寻求更为和谐、高效地执行方法。
    调查中,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穆某的小女儿正值考期间,为了不影响孩子的复习迎考,执行干警多次与申请人张某联系,希望其同意暂缓执行。经过一番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思想工作,张某最终同意了法官的建议。
    执行法官的一番好意感动了被执行人穆某,他主动将尚未腾退的房予以腾退,并连夜赶工装裱了一幅为人民服务的十字绣赠送给执行法官,以表达对执行法官司法为民、真情执法的诚挚感谢。至此,一起执行案件在申请人和被执行人都高度满意的情况下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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