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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可以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发布时间:2016-02-19 10:05:07


下列案件不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 

    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裁定不予受理、驳回%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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