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需要交纳多少费用?
发布时间:2016-02-19 10:22:43
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 元。
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 万元的,每件交纳50 元;超过1 万元至50 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 万元至500 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 万元至1000 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 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对于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对参加登记的全体权利人发生效力,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在诉讼期间提起诉讼的,适用该判决、裁定,并按照本项规定的标 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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