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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提出上诉?

发布时间:2016-04-18 11:09:09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本院第一审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口头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本院第一审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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