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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官 感 悟

  发布时间:2013-10-12 10:49:57


 

     

拜泉县人民法院刑庭  孟庆丰

2005年,因之前工作的单位要缩减人员,我便提前向单位提出了辞职的请求。次年,通过公务员招录考试,我考取了拜泉法院聘任制书记员一职,成为了一名法院工作人员,期间,于2010年通过司法考试,并再次考取了我院审判人员这一职位,这是我在法院的任职经历。与很多法律人比起来,我的经历不算波折,但能够成为一名法官,使我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光荣与责任。

法律是一门专业性很强的学科。刑事审判更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作为一名刑事法官,我深深的知道,只有了解和把握刑事审判的理念和原则,才能立足司法实践科学地总结并且合理地运用刑事审判方法。正如柯克曾所说:“法律是一门艺术,它须经过长期的学习和实践才能掌握,在未达到这一水平之前,任何人都不得从事案件的审判工作。”因此,一名法官应当是一名孜孜不倦的好学生,学习业务知识是必修课,在司法实践中总结审判经验、理解刑事理念是理论提升课。通过几年的审判实践,我对刑事审判有了一些粗浅的理解。

法官要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利,首先应清楚什么是裁判权。刑事审判是法院代表国家通过认定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对被告人的刑事责任问题作出最终的和权威性认定的活动。刑事审判体现了司法权的最终本质,即裁判权。公正的刑事裁判,既要做到打击犯罪与尊重保障人权并重,又要做到公正与效率的统一,这要求我们正确的行使裁判权。

刑事审判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公平正义。法官要中立,平等的对待控辩双方,只有公正的司法才能赢得社会的认可和支持,才能具有公信力和权威性。刑事审判的公正,首先应是裁判者的公正,存在偏见的法官,其裁判结果往往是不公正的;审判要公开,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审判的过程、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既应对当事人公开,也要对社会公开,让其知晓裁判的结果及理由、依据,不敢向当事人、公众公开的案件,是禁不住推敲的案件,恐怕结果也是不公正的;程序要正当,程序是实体的保障。在刑事诉讼领域,正当程序原则尤其强调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各项审判程序规则,如送达、权利告知、庭审质证、非法证据排除、被告人最后陈述等,我们在审判过程中如果不严格遵守,可能一个实体公正的判决就会被发回重审,因为,一个程序不公正的判决,难以保障结果的公正。

诚如贝卡利亚在其著作《论犯罪与刑罚》的卷宗语所言:“对于一切事物,尤其是最艰难的事物,人们不应期望播种与收获同时进行,为了使他们逐渐成熟,必须有一个培训的过程。”获得了一些经验的同时,更多的是对未知的困惑和对知识的渴望。虽然我知道要想成为一名成熟的法官,这个过程可能是漫长的,但在成长的每一个阶段,我们都要怀着对法律的敬畏、对人权的尊重,认真、谨慎,不懈怠、不妥协,在勤奋的耕耘中期待收获,在忘我的执着中逐步成长。

责任编辑: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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