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义务劳动 美化生活环境
作者:苗同鑫 发布时间:2016-04-21 08:44:45
生活环境是社会和谐与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营造整洁、优美、文明的美好家园是我们共同的愿望和追求,为了美化县城环境,4月20日,拜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井永恒带领法院40余名干警深入到县城街道,对街道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清理。
劳动中,有的清扫地面垃圾,有的铲除楼体上乱贴乱画乱喷涂的广告。大家不怕脏,不怕累,积极地参与其中,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街道的环境焕然一新。通过此次的清理活动,不仅使环境卫生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同时,也提高了群众爱护环境的自觉性,路过的居民,主动把手中的垃圾投入到垃圾箱中,并纷纷表示一定支持工作,共同保护好我们生活的家园。
活动结束后,院长井永恒强调指出,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为建设文明环境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共同来营造洁净秀美的生活环境。
责任编辑:侯玉忠 刘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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