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想必是天下大多数父母的共同心愿,谁不想把自己的孩子往“溜光大道上领!”然而拜泉县村民洪某却把儿子往“贼道”上领。父子俩齐上阵去偷猪,结果一对“蠢猪”均被擒获。2013年10月15日,齐齐哈尔市拜泉县人民法院一审认定洪某父子俩盗窃罪名成立。
据警方介绍,为获取不义之财,自己也有个“帮手”,2009年秋季的一天,犯罪嫌疑人洪某领着儿子窜至拜泉县某村一村民家,偷了两头母猪,结果被失主发现,赔了人家8000元钱私了。2013年5月7日,父子俩伙同他人在另一农户家偷了一头母驴,变卖后赃款被私分,父子俩得大头儿,还美滋滋地下了一顿“小馆”。同月9日又故伎重演去偷牛被追赶,于是便弃牛开车逃跑,当日洪某父子俩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拜泉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洪某父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偷盗大牲畜破坏村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并给被害人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鉴于二被告人犯罪后悔罪认罪,并全部返赃,未给被害人造成经济损失,故可酌情予从轻处罚。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