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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礼仪公司迟延主持婚礼 一对新人索赔精神抚慰金

  发布时间:2013-11-11 15:17:25


 

       因礼仪公司迟延主持婚礼  一对新人索赔精神抚慰金

 82日,齐齐哈尔市拜泉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礼仪公司违约延迟主持婚礼而引发的赔偿纠纷案。

  为使婚礼当天场面热闹、欢快喜庆,拜泉县一对新人小丽、小雨于2013127日聘请凤巢礼仪公司主持婚礼,并向该公司交付定金1000元,服务内容详见《凤巢婚礼策划机构婚礼订单》。在举行婚礼当天,由于该礼仪公司车辆途中出现故障,未能按约定时间到达主持婚礼仪式,致使婚礼现场场面非常尴尬。婚后的小丽、小雨遂将凤巢礼仪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双倍返还定金2000元,并赔偿精神抚慰金20000元。

     拜泉县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4条的规定,在双方自愿、平等、合法且不规避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经过做劝说疏导工作,终于促使双方达成赔偿协议,被告凤巢礼仪公司双倍返还原告小丽、小雨定金2000元及精神抚慰金1000元,此款当庭执行完毕,并诚挚地向这对新人表达了歉意。

责任编辑: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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