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发布时间:2016-05-05 14:16:31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擅自离开住处,没有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被指定的居所。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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