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蕊、张帅 【宣告失踪、死亡】公告
发布时间:2013-11-13 09:22:58
张蕊、张帅
宣告失踪、死亡
郑青娟:本院受理申请人张蕊、张帅申请宣告你失踪一案,现依法发出寻找你下落的公告,公告期限为三个月。自发出公告之日起三月内,郑青娟及其利害关系人或能够证实郑青娟下落的人可向本院提出,若在法定期限内未向本院提出,即视为郑青娟下落不明,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并依法作出宣告郑青娟失踪的民事判决书。
[黑龙江]拜泉县人民法院
刊登版面:第六版
刊登日期:2013-11-06
上传日期:2013-11-06
刊登平台:人民法院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