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工后骑摩托车回家 拜泉男撞伤顽童被判拘役
作者:张喜军 发布时间:2013-11-26 08:43:35
拜泉男酒后骑摩托车回家“败道”,将正在玩耍的7岁顽童撞伤。近日,齐齐哈尔市拜泉县人民法院判处该男子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经查,被告人董某于2012年8月24日18时许,在其姑夫家帮工喝完酒,都劝其明天再回家。可董某执意要走,谁都拦不住,并拍着胸脯打保票,“没事儿,这点小水酒对我来说简直是小菜一碟!”当董某骑摩托车由西向东行驶至拜泉县兴农镇红叶电器商店西21、2米处时,与在路上蹬滑板车的7岁顽童相撞,双方均受伤。经鉴定,被撞男童所受伤为轻伤,董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52、04mg/100ml。
拜泉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董某酒后无证驾驶摩托车致7岁顽童轻伤的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案发后被告人认罪态度好,又积极给被害人治疗,故可对其从轻处罚。
(文中人物系化名)
责任编辑: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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