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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泉县人民法院网络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3-12-24 15:16:41


 

拜泉县人民法院网络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加强我院局域网络及外部网站的管理,建立科学、合理、全面的网络信息平台,高效、规范、安全应用内外网络管理,及时有效对内、外网络的信息进行发布、更新,充分发挥网络对法院工作的宣传、引领作用,展现司法公开、透明,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范围

(一)院内局域网管理

(二)外部网站管理

二、职责分工及罚责

(一)网络管理员职责(负责人贾贤义、责任人王杨)

网络管理员对办公系统的维护、网络计算机安全管理、服务器、计算机设备检查、维护、用户权限设置、管理密码等工作。如服务器、计算机出现故障、病毒等问题,网络管理员应及时维护,确保网络安全、正常运行;如出现事故不及时维修影响工作或造成其它后果,视情节扣网络负责人1-10分;扣责任人0.5-5分,并扣绩效考评奖。

(二)院内局域网(内网)板块管理员职责

1.布告通知(负责人刘志刚、责任人郑艳玲)

主要负责发布院内各项活动通知及公告工作。要及时 发布公告和各项活动通知,每周更新一次,如出现公告或活动通知没有及时发布、更新或延误工作的,扣负责人1-10分;扣责任人0.5-5分,并扣绩效考评奖。

2.开庭公告(负责人刘丽萍、责任人李琳琳、各业务庭内勤书记员)

主要负责发布院内开庭公告、裁判文书签批情况通报。每周更新一次,如没按规定时间及时发布、更新的,扣负责人1-10分;扣责任人0.5-5分,并扣绩效考评奖。

3.院长致词(负责人丁飞、责任人郑莹)

主要负责发布院长每一年的新年致词,每年元旦前一天更新,如果没有按规定及时更新的,扣负责人1-2分;扣责任人1-2分,并扣绩效考评奖。

4.1)法院新闻(负责人刘志刚、责任人郑艳玲、郑莹、王杨、业务庭内勤人员)

主要发布各级法院和本院各项工作的动态,时事要闻、新闻图片等,每周更新一次,各业务庭负责每周上报本庭的工作动态,(每个业务庭每周至少上报两条新闻或者动态)如不按规定及时准确发布或更新的,扣庭室负责人1-5分,扣板块管理员1-5分;各业务庭上报后没有及时上传的,扣负责人1-10分;扣责任人0.5-5分,并扣绩效考评奖。

2)信息简报(负责人丁飞、责任人郑莹和其它业务庭责任人)

主要发布院内工作情况、会议、文件、决定和各项活动等信息,至少每周更新一次,如不按规定及时更新的,扣负责人1-10分;扣责任人0.5-5分,并扣绩效考评奖。

5.院规院纪(负责人任立臣、责任人张晓丽、刘新国)

主要发布中央、各级党委、政府、上级法院和本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有新规定一周内上传,如有新的规章制度没有及时发布的,扣负责人1-10分;扣责任人0.5-5分,并扣绩效考评奖。

6.法律法规(负责人丁飞、责任人刘新国、郑莹)

主要负责发布新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如有新的法律法规七日内没有发布的,扣负责人1-10分;扣责任人0.5-5分,并扣绩效考评奖。

7.机构设置(负责人刘志刚、责任人郑艳玲)

主要发布院内机构的设置、人员编制及人员变动情况。如机构、人员编制或人员有变动没有及时更新的,扣负责人1-10分;扣责任人0.5-5分,并扣绩效考评奖。

8.法官风采(负责人刘志刚、责任人郑艳玲、各业务庭确定人员)

主要发布各级法院和本院的优秀个人、先进事迹、文体生活等情况,每年至少更新两次,如没有及时更新的,扣负责人1-10分;扣责任人0.5-5分,并扣绩效考评奖。

9.工作动态(负责人刘志刚、责任人由各庭室负责人担任)

主要发布上级法院及本院的各项工作的动态信息(包括文字报道和图片),各庭责任人每月至少上报政工科两条工作动态,如不按时报送的,扣负责人0.5-5分;如果各庭科室按时报送未及时上传的,扣责任人1-10分,并扣绩效考评奖。

10.文书展评(负责人刘丽萍、责任人李琳琳)

    主要负责发布每次(两个月一次)院内选出的裁判文书(优秀文书和一般裁判文书)展评,每次评查后更新一次,如不按规定及时更新的,扣负责人1-10分;扣责任人0.5-5分,并扣绩效考评奖金。

11.案例分析(负责人丁飞、责任人郑莹和各业务庭确定责任人)

主要负责具有代表性和案情较为复杂的典型案件的剖析评价。如有典型案例随时发布或每月至少更新一次,如不按规定及时发布或更新的,扣负责人1-10分;扣责任人0.5-5分,并扣绩效考评奖。

12.司法文书(负责人刘丽萍、责任人李琳琳和各业务庭内勤书记员)

主要负责发布院内规定上传的裁判文书,每月10日前上传上月报表数据中的司法文书,如没有及时上报、上传的,扣负责人1-10分;扣责任人0.5-5分,并扣绩效考评奖。    

13.学习园地(负责人刘志刚、责任人郑艳玲)

主要负责发布学习计划、政治、业务学习材料、各类学习文件、纲领文件、优秀调研文章等,每年元旦前上传下一年学习计划,如有新的学习资料应随时公布,如不按规定随时公布的,扣负责人1-10分;扣责任人0.5-5分,并扣绩效考评奖。

14.法院文件(负责人刘新国、责任人王雪)

主要负责各级机关和上级法院及本院下发的文件,如有新的文件应及时发布,没有及时发布的,扣负责人1-10分;扣责任人0.5-5分,并扣绩效考评奖。

15.院内留言(负责人刘志刚、责任人郑艳玲)

主要用于院内干警相互交流平台。

16.活动专区(负责人刘志刚、丁飞,责任人郑艳玲、郑莹)

主要负责活动专区各项内容的更新,要按时将开展的专项活动的文件、心得、活动载体等及时上传,如不按规定及时上传的、更新的,扣负责人1-10分;扣责任人0.5-5分,并扣绩效考评奖。

17.新闻图片(负责人贾贤义、责任人王杨)

由信息中心负责图片更新、挂载工作,新闻图片要定期更新,要讲求政治性、时效性、新闻性和及时性,如不按规定及时更新的,扣负责人1-10分;扣责任人0.5-5分,并扣绩效考评奖。

18.滚动图片(负责人贾贤义、责任人王杨)

由信息中心负责图片更新、挂载工作,新闻图片要定期更新,除要讲求政治性、时效性、新闻性和及时性外,还要讲求代表性,如不按规定及时更新的,扣负责人1-10分;扣责任人0.5-5分,并扣绩效考评奖。

(三) 本院外部网站职责分工

本院外部网站共有12个板块。

1.法院概况(负责人刘志刚、丁飞、责任人郑艳玲、郑莹)

主要负责对外发布院长致词、法院简介、工作成绩、先进事迹等,如不按时更新的,扣负责人1-10分;扣责任人0.5-5分,并扣绩效考评奖。

2.新闻中心 (负责人刘志刚、丁飞、责任人郑艳玲、郑莹、王杨业务庭确定人员)

主要负责对外发布时事要闻、法院新闻、图片新闻、本院工作动态、大案要案的审理情况,要随时有内容随时更新,每周至少发布2-3条新闻,如不按时更新的,扣负责人1-10分;扣责任人0.5-5分,并扣绩效考评奖。

3.司法公开(负责人刘丽萍、责任人李琳琳、业务庭确定人员)

主要负责对外发布本院一周内的开庭排期、公告公示、规章制度等,如不按时更新的,扣负责人1-10分;扣责任人0.5-5分,并扣绩效考评奖。

4.诉讼指南(负责人李英华、丁飞和各业务庭庭长,责任人张晋莹、郑莹)

主要用于指导群众案件立案流程、相关法律法规查询及回复网民留言、提问等,如不按规定解答造成上访的,扣负责人1-10分;扣责任人0.5-5分,并扣绩效考评奖。

5.法学园地(负责人刘志刚、丁飞,责任人郑艳玲、郑莹)

主要负责对外发布本院干警业务研讨文章、调研成果、典型案件的剖析评价等,每月要更新,如不按时发布更新的,扣负责人1-10分;扣责任人0.5-5分,并扣绩效考评奖。

6.法苑文化(负责人丁飞,责任人郑莹)

主要负责对外发布本院文化建设成果、文体活动情况等,展示法院和干警精神面貌,有活动的资料随时更新,如不按时更新的,扣负责人1-10分;扣责任人0.5-5分,并扣绩效考评奖。

7.法院执行(负责人樊少军、责任人丁宁)

主要负责对外发布本院执行工作近况、案件执行进度等情况,每月更新一次,如不按时更新的,扣负责人1-10分;扣责任人0.5-5分,并扣绩效考评奖。

8.人民陪审(负责人刘志刚、李英华、责任人郑艳玲、张晋莹,业务庭确定人员)

主要负责对外发布本院人民陪审员的工作情况,要每季度一更新,如不按时上报、更新的,扣负责人1-10分;扣责任人0.5-5分,并扣绩效考评奖。

9.视频在线(负责人刘志刚、丁飞、业务庭负责人,责任人贾贤义、王杨)

主要负责对外发布本院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文体活动的视频,只要有随时上传发布,如不按时更新、上传的或视频出现差错的,扣负责人1-10分;扣责任人0.5-5分,并扣绩效考评奖。

10.专题报道(负责人刘志刚、丁飞、业务庭负责人,责任人贾贤义、王杨)

主要对外发布本院按照上级法院要求和自行组织开展的各项专题活动,典型案件专题报道等情况,一个月一更新,不按规定报道、上传的或报道出现差错的,扣负责人1-10分;扣责任人0.5-5分,并扣绩效考评奖。

11.裁判文书(负责人刘丽萍、李琳琳)

主要对外发布本院应公开的优秀裁判文书,开展司法公开工作等情况,按照公开裁判文书规定比率数,经主管院长审查后上传外网,不按时更新、上传发布的,扣负责人1-10分;扣责任人0.5-5分,并扣绩效考评奖。

12.民意沟通(负责人刘志刚,责任人各业务庭负责人)

主要用于与网民互动,解答法律问题等,网民互动,解答法律出现差错的,扣负责人1-10分;扣责任人0.5-5分,并扣绩效考评奖。

    13.法院官方微博(负责人贾贤义、责任人王杨、郑莹、于宏广、于新洋、李晔、徐强、王雪、郝冬雪、张妍、张晋莹、吴静怡)

三、工作要求

1.各庭(局)、科、室、队、人民法庭要高度重视我院局域网、拜泉法院网站的保护和内容更新工作;

2.按照规定应当提供上网资料的单位和相关人员要精心准备相关的资料,确保及时准确无误的完成任务;

3.凡是各单位提供内、外网的相关资料的,由政工科、信息中心送交主管院长审核批准后,送信息中心方可传送到内、外网。

4、对违反上述规定没有完成任务的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要视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并且按照《拜泉法院干警绩效考评方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追究责任。各主管院长与相对应负责人负连带责任。

本办法由院党组负责解释。

 

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责任编辑: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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