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索债女子出口不逊被扎成重伤仍获赔4万多
作者:张喜军 发布时间:2013-12-26 10:28:00
拜泉女子替父索债方法不当,因口出不逊,被欠债者扎成重伤,该男子逃跑7年后终被抓获。近日,该男子被齐齐哈尔市拜泉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赔偿受害女子经济损失4多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迟某与被害人林某之父有债权债务关系,因林某之父体弱多病,就委托女儿向债务人迟某索要欠款。2006年4月23日19时许,在拜泉县城东六道街路北西侧第二胡同内,林某找到迟某要钱,由于话不投机二人发生争执,进而互相谩骂,气急败坏的迟某用随身携带的尖刀将林某腹部扎伤。经法医鉴定,林某左腹部锐器创致胃破裂,小肠系膜裂伤,为重伤10级。案发后,被告人迟某逃离现场,于2013年1月4日才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拜泉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迟某因索债发生争执,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重伤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考虑到在案件起因上被害人林某索债方式不当,亦有一定过错,故可减轻对被告人迟某的处罚。
(文中人物系化名)
责任编辑: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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