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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诉讼时效的期间

发布时间:2016-05-20 10:07:27


根据我国《海商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托运人、收货人、提单持有人就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而承运人就海上货物运输向托运人、收货人或提单持有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问题,根据最高法院相关的批复,审判实践中比照适用《海商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时效期间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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