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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泉县人民法院2014年政治业务学习计划

发布时间:2014-01-02 13:05:02


拜泉县人民法院2014年

政治业务学习计划

    为了进一步提高全院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提高全院干警的执法技能,完善学习培训制度,努力打造学习型法院和学习型法官,经院党组研究决定,特制定政治、业务学习制度。

    一、时间安排

    1、自学时间:每周五下午为庭、科、室、队、人民法庭自学时间。法庭的干警要回到本院五楼学习室学习,每次政治、业务学习时间必须保证2个小时。每名干警必须有学习笔记,学习笔记必须达到1万字以上。

2、集中学习时间:每月全院集中学习一次,学习时间为两个小时,时间视当月工作安排情况确定。 

    二、学习内容

    1、政治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学习有关党的重要文献、《中国共产党章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读本》、《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读本和党的代表大会会议精神。

    2、业务学习:学习国家颁布法律法规和相关司法解释等知识,计算机应用及网络知识。

    三、学习形式

    采取集中和自学的方式进行学习。集中学习由院长、副院长、各业务庭长、政工科长、审管办主任、研究室主任、法警队长、审判业务资深法官、法律专业的研究生及外请老师进行专题辅导、讲座、法官讲堂等形式进行授课。

四、组织领导

政治业务学习由院党组统一部署安排,主管领导主持,政工科制定计划,与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五、学习要求

1、严格学习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退场;

2、端正学习态度、勤于思考、做好学习笔记;

3、遵守学习纪律,与学习内容无关的资料不得带入会场;

4、学习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安排其它事务,各部门、各位干警应提前安排、协调好其他工作;

5、学习时间不得无故缺席、特殊情况不参加学习须向院长请假;

六、考核办法

政工科将对干警参加集体学习情况进行记录、干警学习笔记半年集中检查一次,作为个人争先创优的考评依据之一。对无故不参加集体学习干警,要按照《拜泉县人民法院绩效考评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扣分,并扣绩效考评奖金。有计划的组织政治、业务考试,参考人员范围由院长决定。对成绩不达标干警下岗学习1个月直至合格为止,同时按照《拜泉县人民法院绩效考评办法》第四十二条扣分,并扣绩效考评奖金。

 

拜泉县人民法院政治业务培训日程安排表

授课人

授课时间

授课内容

井永恒

2014.01.23

《党课》

张晓东

2014.02.20

《民事法律行为效力》

栾晓慧

2014.03.20

《合同适用遇到特殊问题》

刘丽萍

2014.04.24

《如何做好审判质效数据和相应工作》

杨春景

2014.05.22

《依法调解民事案件几点做法》

王诗言

2014.06.26

《民事诉讼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刘志刚

2014.07.24

《中国共产党章程》解读

刘春妍

2014.08.21

《民诉法应用中注意的几个问题》

樊少军

2014.09.18

《执行案件的新情况应对》

张彬

2014.10.16

《民法》应用

张海军

2014.11.20

《如何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量》

任立臣

2014.12.18

《廉政准则》解读

责任编辑: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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