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法庭帮民工讨工资 六旬老人泪纵横谢法院
近日,长春镇法庭受理了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2012年5月至2012年8月期间,农民工牟某在李某承包的工程中务工,工程结束后李某以暂时没钱为由始终拖欠工人工资。工程完工至今已有一年半之久,农民工牟某多次向李某索要,曾向当地镇政府、劳动局、公安部门反映情况,相关部门经多方协调仍未能解决纠纷。
2013年12月26日一早,牟某到长春法庭提起追索劳动报酬之诉,年过六旬牟某因家庭生活困窘,时值寒冬腊月仍骑摩托车颠簸几十里路途才来到法庭,立案后得知原告牟某已身无分文,且路途遥远,长春法庭法警主动掏钱递到牟某手中,语重心长的说:“您别着急,您的问题我们一定尽快解决,天气太冷,去吃碗热汤面再回家……”
长春镇法庭干警十分重视这起案件,在庭长的带领下,当天就向被告李某进行送达,李某的住所偏远难寻,干警冒着严寒、几经周折找到李某本人,花费大量时间对其清晰的释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责任,并从多方面对被告做思想工作。2014年1月7日开庭审理,原被告到庭参加诉讼,经法庭干警精准明确的辩法析理、细致入微的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李某承诺近期将拖欠原告牟某的工资如数付清。原告牟某十分感动,握着干警的手涕泪纵横,不断的说:“感谢法院、感谢干警,你们的工作比医生都好,人间不平事,都由你们来解决……”长春法庭干警笑在脸上,暖在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