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泉县人民法院管辖范围
发布时间:2014-01-10 10:27:47
拜泉县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不高于500万元的第一审民事、商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不高于200万元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民事、商事案件。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 法发(2008)10号文件 拜泉县人民法院设立四个派出法庭,辖区划分如下:
长春法庭辖区二个乡镇:长春镇、丰产乡
兴农法庭辖区三个乡镇:兴农镇、兴华乡、大众乡
富强法庭辖区四个乡镇:富强镇、爱农乡、永勤乡、龙泉镇
三道镇法庭辖区四个乡镇:三道镇、兴国乡、新生乡、国富镇
责任编辑:王杨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