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人民政府的关于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处理决定不服的,是否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发布时间:2016-06-17 18:17:44
法官解答:当事人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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