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发布时间:2016-06-24 14:01:58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是指侵犯公民人身和与人身直接有关的权利,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就是国家在协调以及管理经济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具体包括国家经济管理关系;经营协调关系;组织内部经济关系;涉外经济关系;以及其他应由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以及非法剥夺或者妨害公民自由行使依法享有的管理国家事务和参加社会政治活动权利的行为。包括:故意杀人罪;过失罪;故意伤害罪;过失重伤罪;强奸妇女罪、奸淫幼女罪;狠亵妇女罪、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非法拘留罪;绑架罪;拐卖妇女、儿童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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