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捡掉落手机误入逆向车道致两车相撞起火
作者:张喜军 发布时间:2014-01-21 13:06:50
拜泉司机酒后驾车转弯时,为捡起掉落车内的手机而驶入逆向车道,造成两车相撞起火,所幸没有人员伤亡。近日,拜泉县人民法院以该司机犯有危险驾驶罪,拘役其一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据检方指控,被告人楚某于2013年8月1日21时许,酒后驾驶自家现代牌轿车,在拜泉县城朝阳路与西城街交叉口处自南向东右转弯时,为捡掉落在车内的手机而误将车驶入逆向车道,与自东向西行驶的被害人王某驾驶的重型半挂货车相撞,致两车起火后不同程度受损。案发后,双方已自行达成赔偿协议。经鉴定,楚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2、35mg/ml。
拜泉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楚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并造成两车相撞起火的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检方指控的罪名成立,遂作出上述一审判决。办案法官在此特别提醒广大司机朋友,不仅不能酒后驾驶,更不能在行驶中去捡掉落在车内的东西,以避免危险发生。
(文中人物系化名)
责任编辑:王杨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