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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形下,不予颁发专利代理人执业证?

发布时间:2016-07-20 09:47:03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申请前在另一专利代理机构执业,尚未被该专利代理机构解聘并未办理专利代理人执业证注销手续的;

(三)领取专利代理执业证后不满1年又转换专利代理机构的;

(四)受到《专利代理惩戒规则(试行)》第五条规定的收回专利代理人执业证的惩戒不满3年的;

(五)受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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