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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泉法院多措并举 积极推进院庭长办案制度

  发布时间:2016-07-26 15:13:37







7月26日上午,由院、庭长主审的两起案件在拜泉法院五楼刑事审判庭分别开庭审理,副院长张海军担任审判长主审一起故意伤害案,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刘志刚独任审理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据了解,年初以来,拜泉法院采取多种措施,全面贯彻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改革精神,助推院庭长回归法官身份,积极推进院庭长办案制度落到实处。

 一、明确任务,促进职能回归。长期以来,由于缺乏办案的硬性规定,加上院长、庭长行政管理事务的繁重,让院庭长逐渐脱离了审判一线岗位。自今年年初以来,拜泉法院制定《院庭长办案制度》,明确了院庭长办案数量和要求,使作为审判专家和业务精英的院庭长亲自办案、参与合议庭案件审理,是对法官职能的回归,是对“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的践行。

    二、厘清职责,细化岗位要求由院长、庭长组成合议庭的,由其担任审判长主持庭审,负责程序性事项的审查和决定(裁定)、组织对案件的讨论、研究或负责对案件作出实体裁判、签发裁判文书等工作,应对案件质量负主要责任。参与合议时,应由合议庭其他成员先发表评议意见,院庭长不得就案件实体处理首先发表倾向性评议意见院庭长评议意见与合议庭多数人意见不一致时,可将案件提交审委会讨论,合议庭中非审委会委员应当列席会议。

三、建全机制加强办案考评。对院、庭长办理的案件实行双重考核,即在个人单独考核指标体系中增加办理案件指标建立院庭长业务指标专项考评激励机制,在述职述廉考核体系中增设办案指标项;强化对院、庭长审限内结案率、发改率、裁判文书上网率等指标的量化考核,并纳入绩效考核,参与办案标兵评选;严格庭审规范、文书质量形成精品示范效应。通过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促进院庭长多办案、办精品案,充分发院、庭领导办案的指导示范作用,提高司法效率,带动法官的办案积极性

责任编辑:侯玉忠 刘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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