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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刑事判决裁判如何上诉?

发布时间:2016-07-27 08:50:19


 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和他们的代理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刑事判决、裁定,有权通过原审法院提出上诉,也可以直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上诉要提交上诉状,书写上诉状确有困难的可口头提出上诉。

  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为五日。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刑事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5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但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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