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宏薪同志个人先进事迹
邓宏薪同志自担任拜泉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副队长以来,在司法警察岗位上,她忠实地践行法律赋予的庄严的使命,认真履行司法警察的光荣职责,在多次处理突发事件中沉着冷静、机智勇敢,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她固守着对司法警察事业的热爱,用行动深刻诠释着那份不变的为民情结。她将心底的那份真情融入到日常工作的一点一滴、一言一行,她用扎
实有力的脚步踏出司法警察工作的闪光足迹。
在法院工作过的同志都知道,司法警察的工作有其严格的规章制度,但是司法警察的工作却又非常繁琐。邓宏薪同志把自己既当做指挥员又当做战斗员,无论是刑事开庭的值庭还是日常的值班,她都冲在前面,她把自己和其他的法警同志放在同一工作起点。每次遇到急难险重时刻、每次遇到重大疑难庭审,她都是身先士卒、冲锋在前。司法警察押解、执行逮捕的任务繁重,拜泉县看守所又远离县城,所以加班加点是经常事。但是即使是最普通的案件,在安排好执行警力之后她也总是千咛万嘱的给同志们交代注意事项,总是等执行押解任务的法警执行任务平安回来才
真正放下心来。
拜泉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警员虽然不多,但是因为队伍年龄层次分化严重,警员工作任务繁重,绝大部分同志既要照顾家中老小又要加班加点的工作,长此以往难免心中有消极情绪。邓宏薪同志自担任司法警察大队副队长以来,针对各位同志的具体情况因人而异的跟他们谈心、了解大家的具体难处、认真的开导大家、做大家的工作,同时她走访各位同志战友的家庭,对他们进行力所能及的帮助。邓宏薪同志关心爱护各位干警,用个人的人格魅力把大家更有力的凝聚到工作这面旗帜下,使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更好的完成院领导布置的各项任务,更加出色地履行司法警察的岗位职责。全年司法警察大队在执行各类任务中没有发生一起安全事故。由于平时注重消除安全隐患和加强岗位大练兵,所以在关键时刻能从容不迫的进行妥当处置,及时化解。由其直接参与指挥的一起当事人故意损害法院财务事件及警务督查、社会车辆冒充法院车辆事件均成功妥善处理,有效维护了法院的司法权威。
法院是各种矛盾纠纷的汇集与化解之所,法院工作具有许多的不可预测风险,遇到重大庭审她总要亲自制定庭审预案、防患于未然。她不断地完善已有的安全保卫制度,自己以身作则。现在的司法警察大队不仅有擒拿格斗高手还有射击能手,更有多次参加省法警训练的业务尖子,这就为法院的工作站好了司法警察这班岗。
抓警队工作之时,她还清醒地认识到,反腐倡廉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是由腐败现象的严重危害性所决定的,腐败主要有四重危害,即政治危害、经济危害、组织危害和社会危害,腐败问题严重败坏党和法院部门的形象,激化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稳定。因此,她坚持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廉政准则》和各项廉洁自律规定,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与腐败和不文明现象作斗争;同时,严格遵守法院的各项规定,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坦诚接受组织监督,凡要求同志们做到的、她首先做到,凡是禁止同志们做的、他坚决不做。邓宏薪同志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廉洁自律中,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司法警察的工作虽然平凡与繁琐,但是意义重大,是人民法院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邓宏薪同志不仅是同志们心中的优秀干部,更是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这支队伍的楷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