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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泉法院郑艳玲同志荣记“县级个人三等功”一次

发布时间:2014-02-07 15:35:55



 

郑艳玲同志先进事迹材料

 

郑艳玲,女,19824月出生,在读法律硕士,20075月通过黑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进入拜泉法院工作,200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担任研究室司法统计员、政工科干事。到法院工作近七年,作为一名青年干警,她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思想觉悟高,处处起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工作信念始终如一,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多次受到上级表彰,曾先后荣获“全市优秀干警 ”、县优秀公务员等荣誉称号

       郑艳玲同志现任政工科干事,工作中,她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无论在工作、学习还是在日常生活中都表现出了当代青年所应当具备的优良的政治品质。刻苦钻研,切实提高业务素质。她不管是在研究室从事统计工作,以及现在从事的政工工作,郑艳玲同志总是虚心好学,精益求精,业务素质迅速提高,成为该部门的业务骨干。她除了注重在工作中跟书本学,跟身边的同志学外,还坚持参加司法考试网络培训班和研究生考试培训班并都以优异的成绩顺利通过。

    “只要去做,就要尽力做好”这是郑艳玲同志经常喜欢讲的一句话。看似简单的话语,却透露出一种难得的品质和做人的道理。郑艳玲同志在平凡的岗位下勤奋工作,虽然没有轰轰烈烈的业绩,但她的敬业精神、朴素的工作作风、勤勉的性格和进取精神依然是这个时代最靓丽的风景线,是年轻一代拼搏进取的风向标。

责任编辑: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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