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冰同志事迹材料
谢冰,女,1985年9月出生,汉族,大学文化,2007年5月考录到拜泉县人民法院,2012年1月入党,从事民商事审判,先后在拜泉法院民三庭、民一庭担任助理审判员职务。自参加工作以来,曾连续多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公务员。谢冰同志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为政清廉的高尚品质,极强的工作能力和组织能力,对党的事业孜孜以求,深受广大群众的爱戴和信任。任民一庭助理审判员以来,谢冰同志不负众望,努力开创民事审判工作新局面。自从开始审理案件,民商事案件上诉率逐年下降,无一案件更审、改判率、超审限,案件调撤率高达84%,为民商事审判工作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一、提高认识、增强责任。
谢冰同志政治成熟,思想坚定,具有较高的政治修养、理论修养和道德修养,更有强烈的责任心。她努力学习周强院长的讲话精神,坚持三个不动摇,在促进社会和谐上下功夫。要坚持发展不动摇。县域经济发展而言,发展是第一要务,对一个法官而言,为发展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是义不容辞的职责。坚持稳定不动摇。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是每一个法院干警的重要任务。她进一步强化稳定意识,坚持稳定压倒一切,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坚持服务不动摇。审判是手段,不是目的,审判的目的是推进法治进程,努力促进官民和谐。她对待工作一丝不苟,精益求精,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她努力践行司法为民的工作宗旨,充分树立公正与效率的全新理念,时时处处都能以一名优秀法官的标准要求自己、鞭策自己,努力争做实践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的楷模。
二、不怕艰辛,勇于挑战。
谢冰同志所在的民事审判庭工作任务量较大,案件疑难复杂,面对困难,她没有退缩,而是知难而进。在工作中,她首先拓宽便民渠道不松懈,不惜一切代价为当事人提供方便,促使当事人全面、正确的行使诉辩权利,更好的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其次,加大调解力度不松懈,她耐心对当事人进行劝解,向其说明利害关系,讲明所适用的法律法规,使当事人能够信服,主动放弃不必要的诉求,进而达到调解目的,从而案结事了。最后,重视涉诉信访不松懈、高度重视,对法院适用法律不理解的当事人,主动上门为其讲解,对当事人的诉求一一进行记录,对在自己能力范围内可以为当事人解决的事情,一定努力为其解决,对无法解决的事情,报主管领导,与主管领导一同研究解决。2013年间,共处理重大疑难案件16起,通过她的努力,化解了当事人的纠纷,解决了当事人的矛盾。
三、努力学习、实践应用。
她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其他干警做到的事情,她也一定要做到,其他干警能够克服的困难,她也一样可以克服。2013年,她共审理商事案件63起,民事案件37起,共计100起,无一更审改判。他坚持把服务面拓展到乡镇和村屯,送法下乡,主动化解社会矛盾是他的工作准则。今年春季,针对拖欠金融企业贷款案件增多的实际,民商事审判工作加大了审理力度,她做到了快立、快审、快结,既维护了广大金融企业的合法权益,又整顿和规范了全县的金融秩序,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为全县各金额企业追回不良贷款1300多万元。
作为一名法院干警,必须时刻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始终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坚定信仰者,做宪法、法律的忠实执行者,做人民利益的忠诚捍卫者,做法官形象的模范引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