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工作以来,长春人民法庭从细节抓起,从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小事抓起,使公正司法司法为民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全过程,采取三项具体措施,努力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一是规范群众接待工作。对前来咨询问题的群众,耐心解答;要求立案的,符合条件的要及时立案并告知结果;不符合条件的,解释清楚原因;群众前来信访的,及时接待,认真倾听。接待群众热情文明,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句问候送人、一把椅子让座、一杯开水暖心,”,让群众体会到司法的温情。
二是落实司法便民措施。大力开展巡回审判,把法庭开到离老百姓最近的地方去,切实做到了让“法官多下乡,群众少跑路”,实现司法便民利民惠民。建立便民网络平台,为群众预约立案、案件查询全程服务。开展送法进校园、进村屯、进企业等活动,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帮助群众解答法律问题,听取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是着力提升审判质效。积极开展理论研讨和业务学习培训,实现审判业务技能的深层次、高水平提升,避免业务不精导致的司法不公。完善案件繁简分流和“快审”机制,充分运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小额诉讼程序等,提升审判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加大对隐性超审限案件的治理力度,提高案件和法律文书质量。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制度,对于一些专业性强的案件,人民法庭邀请具有行业经验的陪审员参加庭审,以发挥其行业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