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续租起怨怼 租户玻璃被砸碎
作者:张喜军 发布时间:2014-02-11 15:43:29
因租期届满租户另选他址不再续租引起房主不满产生怨怼,借故将租户三垛玻璃全砸碎。2013年12月25日,拜泉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被告人陈某、范某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经查,被告人陈某、范某于2013年10月9日14时许,因被害人王某(女)不再继续承租陈某家的房屋之事产生怨怼,便找借口称陈某的手机落在王某家的私家车上拒不返还,双方发生激烈争吵,于是二人将王某存放在库房内的三垛玻璃用砖头、水泥块砸碎,后逃离现场。经鉴定,被损毁的玻璃价款人民币10 745元。
另查,本案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陈某、范某的亲属与被害人王某达成赔偿协议,被害人获赔20 000元,并表示撤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拜泉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二被告人因房屋租赁起争执,借故损毁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鉴于二被告人赔偿了经济损失又认罪悔罪,故可酌定从轻处罚。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王杨
文章出处:拜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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