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专题报道 庭审直播 执行信息公开 党建工作 预决算公开

 

业主使用会所设施要付费吗?

发布时间:2016-08-12 10:02:32


根据相关规定,小区内会所、储蓄所、娱乐活动室等经营性用房不能作为公用建筑进行分摊,因而上述设施的所有权归开发商所有,非业主共有财产。开发商利用会所为小区业主提供服务,理应收取相应费用,并无不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