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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民商事、知产案件的审理期限如何规定

发布时间:2014-02-13 10:19:47


         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文章出处:拜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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