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下午2点半,拜泉法院长春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原告李某某因与被告王某某感情不和将被告王某某起诉到法院离婚。夫妻二人婚后生育二子一女,且家庭生活条件一般,双方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育问题争议较大。人民陪审员张学宽参加庭审活动,并同法官组成合议庭对此案进行评议。
庭审中,人民陪审员坐在审判长右侧,从审判长敲响法槌开始到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直至审判长宣布休庭的全过程,都聚精会神,悉心聆听,并在法庭调查过程中分别向原被告提出了查清案件事实的问题。陪审员和审判员共同组成的合议庭对整个庭审把握得当、默契配合,庭审规范有序、层次分明。庭后,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评议,从感性认识到法律角度层面积极发表自己的意见,对当事人双方的诉求和辩解进行归纳分析,发表了自己对案件的意见。
针对该案的特殊性,陪审员张学宽又在庭后对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他重点从对子女伤害的角度对夫妻双方动之以理晓之以情的劝说双方当事人,夫妻双方这时都冷静下来,心平气和的解决问题,原告听了陪审员的劝说后也认识到自己作为父亲应尽的义务,并在抚育费上做了让步,最后在合议庭成员的共同努力下调解结案。
该庭庭长介绍,为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独特作用,避免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的状况,该案主审法官在事先熟悉案情的情况下,邀请人民陪审员庭前阅卷,并就该案涉及的争议焦点及有关法律知识对人民陪审员进行了详细介绍、讲解,对人民陪审员进行了庭审工作指导,确保取得良好的庭审效果。